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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一、产品介绍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交易或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产开发企业交易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从而实现商品房交易资金的“专款专户,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是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后续付款、按揭付款等)。 二、产品优势及特点 (一)满足监管要求 1、保障商品房预售各渠道(包括银行柜台、POS刷卡、网银转账等)收款,及时、准确反馈给监管部门,落实“专款专户、专户专存”; 2、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业务要求,进行预售款的划拨,保障“专款专用”,避免资金挪用风险。 (二)项目复制性强可批量推广 我行已上线省内多个地市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项目,有着丰富的实施经验,项目复制性强,可以批量推广。 三、产品方案 (一)监管账户管理 对监管账户进行纳入监管、账户信息变更、撤销监管操作,将监管账号维护信息及时报送。 (二)资金进账管理 根据当地监管部门要求,对柜面缴款、POS刷卡、网银转账等各渠道进款进行清分并关联相关进账信息。 (三)资金使用管理 1、开发企业按报备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建设工程进度依据当地政策要求,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 2、监管账户账面资金余额超出预售款监管剩余额度时,准予开发企业将超出部分进行划转; 3、当监管账户账面资金余额低于或等于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剩余额度时,监管银行不得将监管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给开发企业挪作他用。 (四)日终对账管理 按监管账户为单位,每日日终将监管账户进账、使用、余额、结息等信息生成指定格式的对账文件,报送监管部门进行日终对账。 四、适用客户 各地区房产交易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与房管局。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监管账户开户主体是各房产开发企业,尤其重点关注获得开发贷款的房产开发企业。 五、准入条件 (一)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获得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业务开展准入、完成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建设;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部门、银行签署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我行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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