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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担保
一、产品介绍 在信用证结算的进口贸易中,我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在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目的地时,为其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出具承担先行放货责任的保证性文件的行为。 二、产品优势及特点 当客户信用证项下进口货物早于货运单据到达,我行向船公司出具提货担保,可帮助客户尽早提货销售,减少滞港费用。 三、目标客户 适用于资信良好,有一定偿债能力,进口的商品合法合规且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的客户。 四、业务流程 1、客户提出业务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完成业务受理及相关业务审查审批流程并落实担保; 3、经办行出具提货担保书,申请人须在担保书上加具预留在我行印鉴章,同时应在正本提单复印件上加盖经办行业务公章并注明提货担保的业务编号; 4、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通知申请人及时到承运公司以正本提单换回提货担保书并退回我行,以解除我行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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