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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押业务
一、产品介绍 借款人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其自有的、经我行认可的存货作抵/质押,并交由我行委托的仓储监管机构监管,向我行申请办理的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商票保押、法人账户透支、开立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产品等表内、表外授信业务。 二、产品优势及特点 (一)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均可使用,盘活企业存货,解决资金占压问题; (二)动产所有权不转移,不影响客户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融资方式丰富,满足多种需求,可根据需要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商票保押、法人账户透支、开立国内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品种; (四)授信额度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货款期限根据存货流转周期和资金回笼期限确定,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三、适用客户 适用于从事大宗原材料、基础产品等商品的生产或销售,因库存存货较多形成资金占压的生产或贸易企业。 四、准入条件 受信人对动产有合法所有权,原则上不接受第三方出质人抵(质)押。 五、业务流程 (一)业务申请 借款人除需提供一般授信材料外,还应提供: 1.拟抵/质押货物的明细清单,包括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保管情况等; 2.借款人对存货所有权的证明,包括购销合同、付款凭证、发票、运输单据、董事会决议等; 3.质物的国家质检证明、等级证书、有关机构检验证书包括质检单、合格证、商检证明等; 4.授信申请人相关货物的近2年的销售情况记录、货物市场容量、价格波动等资料。 (二)授信调查 (三)授信审查、审批 (四)落实放款条件 办理货押业务前,借款人须将所抵/质押的存货运抵指定的监管仓库、并办妥抵/质押手续。 (五)签订合同、协议 (六)办理存货抵押登记 (七)购买保险 借款人或仓储监管机构须将抵/质押给本行的货物购买保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本行。 (八)开立账户 借款人应在本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保证金账户。 (九)放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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