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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兑仓
一、产品介绍 经销商(买方)、核心企业(卖方)通过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由我行控制提货权或货物,卖方或仓储监管机构受托保管货物。由我行向买方提供授信支持定向用于向卖方购买商品,我行根据买方交存的保证金通知卖方或仓储监管机构发运/释放货物。 二、产品优势及特点 (一)对生产商而言:通过增强经销商的销售能力,解决了产品积压问题,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无须向银行融资,降低了资金成本,减少应收账款的占用,保障了收款; (二)对经销商而言:银行为其提供了融资便利,满足购货资金需求;有助于经销商加大采购量,降低采购成本; (三)在“保兑仓”业务项下对买方核定的授信额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对卖方核定的“保兑仓”差额退款或回购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授信有效期内的“保兑仓”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三、适用客户 “保兑仓”业务适用于核心企业作为卖方采用经销商分层销售体系,并对买方具备较强的控制能力,对产品具有较强调剂销售能力的销售模式。 四、准入条件 授信申请人(买方)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经营核心企业产品的资格和资质,可为贸易型企业或生产型企业,并得到核心企业的推荐或认可; (二)拥有稳定的购销渠道、销售额和现金流量稳定,原则上与生产企业之间建立一年以上正常业务往来(或虽未满一年、但其控股股东已与该生产企业建立一年以上正常业务往来); (三)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若为生产厂家关联企业的,应从严审查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及商品转让价格的公允性,严防企业违规套取银行资金; (四)主营产品销售顺畅,无库存积压现象,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五)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在我行存入保证金,保证本业务项下的销售收入进入其在我行开立的账户,并授权我行有权随时将款项转入其保证金专户。 核心企业(卖方)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治理规范、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主营业务突出,在全国或区域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二)核心企业是生产商的,应为所属行业或所在区域具备一定领先优势的企业,产品质量稳定,原料供应和生产能力充足,销售的商品须是市场适销对路且为卖方的主营业务产品;核心企业是综合贸易企业的、应为知名产品或大宗畅销商品的区域总代理商,有覆盖面广、数量众多二级代理商所构成的销售网络; (三)保兑仓业务项下销售商品为其主营产品,产品适销对路、质量稳定、退货及返修率低,销售履约记录良好; (四)与买方有真实、正常和稳定的商品购销关系,对销售网络具有较强的控制力,愿意配合我行进行相关风险控制。 五、业务流程 (以三方保兑仓业务为例): (一)提出申请,准备授信材料 1.核心企业:向我行提供一般授信材料,我行为其申报及核定差额退款或回购额度。 2.直接授信客户:除提供一般授信材料外,还需提供贸易相关的材料:与核心企业贸易往来的历史资料,包括能证明双方交易情况的商品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货运证明等;近两年授信申请人相关商品的销售明细表、销售情况记录、货物市场容量、价格波动等资料。 (二)尽职调查。 (三)审查、审批。 (四)落实放款条件。 (五)签订合同、协议。 (六)出账审查及放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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